新中國成立后的幾十年里,河南省對農村普通中小學、幼兒園、農村職業(yè)學校、農村成人教育的行政領導管理體制曾幾經變革。
(1) 幼兒園。1952年,省教育廳規(guī)定:農村群眾所辦幼兒園,其設置、變更、停辦分別由鄉(xiāng)、鎮(zhèn)、村人民代表會議決議。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1956年,省教育廳提出:對各種類型幼兒園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1980年,河南省托幼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參加托幼工作領導小組的各有關部門,各自負責與本部門業(yè)務相關的任務,以共同推動幼教事業(yè)的發(fā)展。1987年后,對幼兒教育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有關部門負責的原則。
(2) 小學。1952年,省教育廳負責制定小學教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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