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全省農村能源消耗總量為4122.2萬噸標準煤,其中原煤2183.0萬噸標準煤,汽油、柴油98萬噸標準煤,電力376萬噸標準煤,秸稈1128.5萬噸標準煤,薪柴132.3萬噸標準煤,荒草9.7萬噸標準煤,新能源沼氣、太陽能利用等12.1萬噸標準煤。人均年能耗為1.8噸標準煤。農村生活耗能折標準煤1393.5萬噸,人均605.1公斤。在農村能源消費中,生物質能占很大比重,是總能耗的31.0%,生活能耗的73.7%。
農村總能耗中,農村年可提供的農村能源資源量為2115.2萬噸標準煤,實際消費4122.2萬噸標準煤,年短缺2007.0萬噸標準煤,這些能源短缺量每年依靠外部提供商品能源及超量消耗秸稈、薪柴等生物質能源來解決 ......
上一篇: 7.太陽能、風能、地熱能
下一篇: 二、農村能源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