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合作社,是在政府領導下的農民合作金融組織。其主要任務是組織社會閑散資金,調劑供銷生產資金,扶持發(fā)展農村生產,全面繁榮農村經濟。遼寧省農村信用合作組織試辦于新中國成立初期。1950年,中國人民銀行遼東省分行根據總行《供銷社信用部推進辦法》精神,與供銷部門配合,在安東市(今丹東市)浪頭區(qū)、寬甸縣虎山區(qū)等地開展了建立信用部的試點,共辦起4個信用部。1951年,中國人民銀行遼東、遼西兩省分行根據總行關于在全國范圍內普遍試辦農村信用合作組織的決定,選擇經濟條件較為富裕、群眾政治覺悟比較高、高利貸活動頻繁的遼東省莊河縣第四區(qū)尖隆屯、復縣第七區(qū)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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