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計劃”是一項繁榮、發(fā)展福建省社會文化的長期性計劃,1991年4月經福建省第七屆人大常委會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列入省“八五”計劃,1991年8月省人民政府作為發(fā)展社會文化指導性文件正式批轉給各級政府,組織全省實施。
“芳草計劃”的總目標是:經過相當時期的努力,建立一個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福建經濟發(fā)展相適應的民族化、大眾化、現代化、開放型的社會文化新體系。它以5年為一階段,分階段實施。1991—1995年為首期工程。這一階段開發(fā)的重點項目是:①加強省會福州的建設,使之成為全省文化中心;②在福州、廈門、莆田、泉州、漳州五個市及沿海地區(qū)建立各具特色的閩臺文化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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