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供銷社進行恢復“三性”的試點(即:組織上的群眾性、經營上的靈活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經過兩年的試點工作,到1984年7月市政府正式批轉了天津市供銷合作社《關于進一步改革供銷社體制的方案》,明確提出恢復供銷社的集體所有制性質,退出政府行政序列,改革供銷社的勞動用工、工資分配、經營范圍、價格管理、基本建設等各項管理制度,使供銷社的體制步入了一個新的發(fā)展階段。隨著改革的深入,逐步打破了“城鄉(xiāng)分割、商品分工、國合分壤”的局面,供銷社的經營體制發(fā)生了重大變化。
1.興辦批發(fā)交易市場,為農副產品進城提供方便。從1984年起,市供銷社先后將5家經營果品、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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