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后到1995年, 湖南的教育事業(yè)取得了巨大成就, 也出現(xiàn)過曲折。
湖南省會長沙于1949年8月和平解放, 9月 1日湖南臨時省政府教育廳成立, 隨即開始對舊有學校的接管工作, 12月公私立學校的接管基本完成。全部工作以 “暫維原狀, 逐步改造”為指導方針。結合接管采取的改造措施, 主要是廢除封建家長式的學校管理制度, 成立包括校長、教導和總務主任及教職員工、學生代表參與的校務委員會, 實行民主管理; 取消 “公民”、“軍訓”、“童子軍” 等課程及相關的組織機構, 開設馬列主義常識課; 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提倡運用民主說服方法, 建立自覺紀律。在接管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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