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之前,山東省利用水資源發(fā)展農(nóng)業(yè)灌溉十分緩慢,到1949年全省僅有379萬畝水澆地。新中國成立之后,山東省十分重視水利工程建設(shè)和水資源的開發(fā)利用工作。截止1990年,全省共形成地表提蓄能力107.1億米3,設(shè)計引黃能力2000米3/每秒,已建成機井75.9萬眼。各市地現(xiàn)狀水資源可利用量見表1-3-9。
表1-3-9 山東省各市地現(xiàn)狀水資源可利用量表
市
(地區(qū))保證率P=50%(億米3)保證率P=75%(億米3)地表水
可利用量地下水
可利用量客 水
可利用量水資源
可利用量地表水
可利用量地下水
可利用量客 水
可利用量水資源
可利用量全省合計83.875.470.022962.175.470.0208青島市
煙臺市
威海市5.73
9.52
4.024.20
5.03
2.002.011.9
14.6
6.024.25
7.24
3.104
上一篇: (三)污水處理
下一篇: (二)水資源管理情況
【相關(guān)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