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以來的40多年里,山東省為了適應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對農(nóng)村中小學管理體制進行了多次改革。①50年代初、中期實行條條管理,以中央和省為主;②1958—1962年,改變條條為主的體制,實行塊塊為主。除中央下放給省一些權力外,中學下放到縣、小學下放到公社直接管理;③1963—1965年,中央放給省的權限大都收了上去,國家辦的小學、初中收到縣,高中由地(市)管理,省管部分重點學校;④“文化大革命”期間,權限再次下放。農(nóng)村小學全部放到大隊,中學下放到公社;⑤粉碎“四人幫”后的最初幾年,中小學的管理基本上恢復了1963年確定的體制。
這幾個時期的改革,都只是部分權限的下放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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