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末的1965年,全省農(nóng)業(yè)機械總動力達到47.34萬千瓦,其中排灌動力占82. 07%; 第二階段農(nóng)業(yè)機械總動力平均每年遞增26.4萬千瓦,1979年達到417. 51萬千瓦; 第三階段發(fā)展更快,平均每年遞增53.5萬千瓦,1992年達到1 113. 32萬千瓦。其中,耕作動力占23.47%,運輸動力占25. 78%,排灌動力占15. 13%,收獲動力占16.73%,植保動力占0.26%,加工動力占13. 37%,其他動力占5.26% (表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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