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條件即結婚條件,它是基于婚姻關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而在法律上所作的規(guī)定。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的結婚條件分為必備條件和禁止條件。結婚的必備條件是:①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第三者加以干涉。對于是否結婚、與誰結婚的決定權,完全屬于男女雙方本人;②必須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即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③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結婚的禁止條件是:一、禁止結婚的血親關系,即男女雙方不屬于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二、禁止結婚的疾病,即男女雙方不患有麻風病、性病及其他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F(xiàn)役軍人結婚,除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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