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享有繼承權的人,由于某種法定事由,喪失了繼承遺產(chǎn)的權利,稱為喪失繼承權。(過去稱之為剝奪繼承權,簡稱剝奪)。繼承法明確規(guī)定,具有以下四種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①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構成本項的兩個要件的是必須有殺害被繼承人的事實;二是必須有殺害的故意。二者缺一不可。②為爭奪遺產(chǎn)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如果不是為爭奪遺產(chǎn)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不能確認其喪失繼承權。③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④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jié)嚴重的。所謂偽造,是指遺囑并非被繼承人親自所立,也不代表被繼承人的意志,偽造人為謀奪遺產(chǎn)而假立遺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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