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0月中央軍委有關軍官軍齡計算方法規(guī)定:(1)從1927年8月南昌起義起,凡正式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八路軍、新四軍、中國人民解放軍,現任正排級以上軍官的人員,均從其參軍之日起計算軍齡。(2)在我黨所建立的根據地、解放區(qū)或敵后游擊根據地(包括南方諸省老根據地在內),參加我黨直接組織的脫離生產的革命武裝部隊的人員,均從其參加該部隊之日起計算軍齡。在抗日戰(zhàn)爭初期和解放戰(zhàn)爭末期,參加屬于一般統(tǒng)一戰(zhàn)線性質的部隊的人員,不論該部隊中有無我黨的組織和工作,則均應從該部隊正式改編為我軍之日起計算軍齡。①在我黨新建立的根據地、解放區(qū)或敵后游擊根據地內,參加我黨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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