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今山西大原),后遷居下邽(今陜西渭南)。自幼聰慧,少有詩名。貞元十六年(800)進士,又登書判拔萃科。歷任秘書省校書郎、盩庢尉、翰林學士、左拾遺、左贊善大夫等職。元和十年(815),因上書請求嚴緝刺殺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后改為忠州刺史。奉召回京后,任尚書司門員外郎,遷主客郎中、知制誥,后歷任杭州、蘇州刺史、秘書監(jiān)、刑部侍郎,晚年以太子賓客及太子少傅分司東都,官終刑部尚書。他是新樂府運動的主要倡導者,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強調文學的社會作用和教育作用,反對“嘲風雪,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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