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病人年齡、性別、體質(zhì)、生活習慣等不同特點,來考慮治療、用藥的原則。不同年齡的人在生理、病理狀態(tài)等方面,均有所區(qū)別,故治療用藥也應有所不同。老年人生理機能減退,精氣血津液偏于不足,患病多為虛證,治療時多用補法,雖是虛實夾雜或有實邪,而攻邪也要慎重,用藥量應比青壯年較輕。小兒生機旺盛,但其臟腑嬌嫩,易寒易熱,易實易虛,病情變化較快,故治小兒病,忌投峻攻,少用補益,藥量宜輕。明代吳又可《瘟疫論·老少異治論》說:“凡年高之人,最忌剝削。設投承氣,以一當十;設用參術,十不抵一。蓋老年榮衛(wèi)枯澀,幾微元氣易耗而難復也,不比少年氣血生機其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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