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的地籍是國家為了按照地畝征稅而編造的簿冊;廣義的地籍是國家為了加強對土地的管理,而進行的土地調查、土地登記、土地統(tǒng)計、土地評價等項活動,即地籍管理。
國家出現(xiàn)后,土地成為國家收入的源泉之一和專門的征稅對象,便開始有對土地進行統(tǒng)計和評價等的地籍工作。中國登記土地作為征收田賦根據(jù)的簿冊始于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令黔首自實田土”(農(nóng)民自報占有土地)以定賦。東漢時全國普遍編造地籍簿冊。以后歷代政府都將地籍作為征收田賦的根據(jù)。最著名的地籍是明代的魚鱗圖冊。是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命各州縣分區(qū)編造,以田地為主,分號詳列面積、地形、四至、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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