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活動或突發(fā)性自然災害破壞了自然生態(tài)平衡所產生的侵蝕現(xiàn)象。其侵蝕速率遠大于自然侵蝕。它可分為人為加速侵蝕和自然加速侵蝕兩種,前者是由人為不當的經濟活動如濫伐森林、開墾陡坡、過度放牧不合理的耕作以及開礦、修路、工程建設等引起的一種破壞性的土壤侵蝕。在加速侵蝕中,人類活動的影響加劇了自然侵蝕的速率,因而這種侵蝕總是過量的。它的速度大大超過土壤形成的速度,一年甚至幾天內流失的表土,可相當于正常侵蝕作用下幾百年甚至幾千年的流失量。通常以允許土壤流失量作為衡量加速侵蝕的下限指標。后者是自然界本身在某一時段出現(xiàn)突發(fā)性環(huán)境劇變所引起的侵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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