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羅馬貴族奴隸主的土地所有制。源自拉丁文Latus(廣大的)與fundus(土地、地產(chǎn)),意為大地產(chǎn)。又譯稱“奴隸制大莊園”或“奴隸制大地產(chǎn)”。古羅馬共和制后期(公元前2~前1世紀)得到發(fā)展。當時羅馬由于奴隸制興盛、土地不斷集中,奴隸主占有兼并來的大量土地和大批由戰(zhàn)俘變成的奴隸,形成兼有谷田、果園及牧場等多種經(jīng)濟成分和規(guī)模不等的大地產(chǎn)。其土地多分散各地,為便于經(jīng)營,既有集中的自營田莊(通常是果園及牧場),也有并不相連成片的以租佃方式經(jīng)營的出租部分。隨著羅馬的對外擴張,其分布也逐漸推及到地中海沿岸各地: 意大利中部以中等規(guī)模果園為主,從事葡萄、橄欖等專業(y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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