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初期,上海蔬菜的生產和集散、銷售依靠個體農民和私營地貨行、小商販。1949年8月—1954年3月,先后由市政府市郊行政辦事處、市民政局、市政府郊區(qū)工作辦事處設立的生產建設處、農事處、農事室內,有專人對蔬菜生產進行行政管理和技術指導。1954年4月,上海市農業(yè)局建立后,在農業(yè)處內設園藝科,負責管理和指導蔬菜生產。近郊各區(qū)政府由生產建設科分管蔬菜生產;各區(qū)供銷合作社建立蔬菜經營管理部門,收購和代銷部分蔬菜。1956年初,在社會主義改造浪潮中,私營地貨行紛紛合并,成立上海市蔬菜公司,下設經營部,負責蔬菜的批發(fā)集散。
1958年“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以后,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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