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的流通體制中,國家財政每年要對蔬菜、肉蛋等食品進行價格補貼。如豬肉1981—1984年市財政每年價格補貼在5 000余萬元,1988—1990年每年市財政補貼均近2億元。蔬菜價格補貼1981—1987年每年均在3 000余萬元,1988—1992年上升到年均6 000余萬元,最高年份1990年為7400多萬元。僅豬肉和蔬菜兩項,市財政從1981—1992年補貼達13多億元。流通體制改革后,國家財政補貼停止,農(nóng)副產(chǎn)品逐步靠市場調(diào)節(jié),僅1996年稅務部門從集貿(mào)市場收稅幾億元。據(jù)寶坻縣統(tǒng)計,近一二年稅務部門在集貿(mào)市場收稅2 000萬~3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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