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隨著人民公社的成立,普遍把信用社下放給公社成為公社的信用部。其中,以基本核算單位建立信用部的有2 885處,以幾個基本核算單位聯(lián)合建立信用部的有2 601處,以管理區(qū)建立信用部的有5 769處,以幾個管區(qū)建立信用部的有159處,全省共有信用部11 414處。1961年,根據調整的方針又對信用社進行了整頓上收,規(guī)定一般一個公社一個信用社,統(tǒng)一了信用社的名稱,明確了信用社的性質是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確定信用社受公社和國家銀行的雙重領導。1963年到1964年,隨著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開展,對信用社又分批進行了整頓,整頓后全省有信用社7 996處。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又進行調整,到1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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