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進農業(yè)科技事業(yè),加強對科技興農工作的領導,自治區(qū)黨委、人民政府于1991年以新黨發(fā)[1991] 23號文作出了《關于依靠科技進步,振興新疆農業(yè)的決定》,對自治區(qū)科技興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進一步完善科技興農的政策措施。為了加強對科技興農工作的領導,1992年3月正式成立自治區(qū)科技興農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qū)黨委農工部。此后,各地 (州) 和部分縣(市)也相應成立了有關機構,形成了完整的科技興農工作體系。各級科技興農辦公室在領導小組領導下,研究制定科技興農實施方案和措施,制定農業(yè)適用技術推廣項目管理辦法,全面開展科技興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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