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前,新疆只有鹿茸、貝母等少量的中藥材運往內地,大部分的中藥材尚未開發(fā)。1954年開始對中藥材正式收購,當年收購藥材370噸。1966年,收購55個品種,3 400噸,價值400萬元。1976年收購80個品種,9 400噸,價值844萬元。1986年收購85個品種,1.29萬噸,價值2036萬元。1995年收購25個品種,7 230噸,價值2 030萬元。
1995年全區(qū)中藥材銷售金額3 795萬元,比1956年增長36倍,全區(qū)人均消費中藥總水平12元,其中中成藥占81%。新疆調往內地的中藥材主要是甘草、貝母、紅花、鹿茸、大蕓等10多個品種。1995年全區(qū)僅醫(yī)藥系統(tǒng)外銷中藥材總金額1 720萬元,其中調出區(qū)外甘草1 727噸、貝母30.3噸、紅花337. 5噸、枸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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