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 在西北、華北、東北風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重點地區(qū)建設大型防護林體系。 同年12月, 青海省成立 “三北” 防護林建設領導小組。 1980年3月,省政府將西寧、 大通、 民和、 樂都、 互助、 湟中、湟源、化隆、 循化、 共和、 貴南、 貴德、 都蘭、烏蘭、格爾木、 海晏、 尖扎等17個縣市列入建設范圍。 1981年2月, 國家林業(yè)部 “三北防護林”建設局與青海省農林廳簽訂了協議書, 擴大建設范圍為18個縣市 (平安縣原已包括在湟中縣范圍, 1979年建縣, 后規(guī)劃單列)。 1994年7月, 在 《青海省 “三北防護” 體系三期工程規(guī)劃方案》 中, 新增同仁、 祁連、 門源、 剛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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