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6月, 經國家計委批準, 在長江中上游地區(qū)開始實施以恢復和擴大森林植被為中心, 遏制水土流失為重點, 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的防護林體系建設, 青海省被列為工程建設范圍。1990年8月青海省成立了長江中上游防護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 同年12月, 編制了 《長江中上游防護林工程青海省總體規(guī)劃》, 規(guī)劃范圍為格爾木、 曲麻萊、雜多、治多、玉樹、稱多、達日、 班瑪、久治等9個市縣。 分兩期進行, 1990—2000年為一期工程,2001—2010年為二期工程。 建設總規(guī)模為人工造林2萬公頃, 封山育林10.67萬公頃, 四旁植樹250萬株,使青海境內長江流域森林覆蓋率由建設前的2.1%提高到2.55%。第一期工程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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