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階段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促進農業(yè)生產力發(fā)展,重點是有計劃地大幅度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同時調整了主要副食品的零售價格。主要步驟是:
(1)1979年國家提高了18種主要農產品收購價格。北京市根據(jù)國務院統(tǒng)一部署,糧食統(tǒng)購價提高19.58%;油料提高23.48%;生豬提高19%,雞蛋提高30%。
(2)1979年提高了8種主要副食品及相關產品的銷售價格,其中豬肉零售價由每500克0.84元提高到1.10元,提高30.59%。為使城鎮(zhèn)居民生活水平不因價格調整而降低,8種主要副食品調價后,給予每個職工每月補貼5元。
(3)1979年放開了山林土特產品的購銷價格。
(4)從1981年開始,國家逐步減少統(tǒng)購、派購的農產品品種,縮小各級政府統(tǒng) ......
下一篇: (二) 以放為主,放調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