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后, 農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1978—1995年的17年間, 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由140.07元增加到1 367.3元, 增長1.2倍, 平均每年遞增4.6%。其中食品支出823.91元, 增長50.2%, 衣著支出72.15元, 增長99.3%;住房支出130.71元, 增長6.2倍; 家庭設備用品支出74.28元, 增長4倍; 文化生活服務支出229.6元,增長5.9倍。改革前有1/4的農戶沒有解決溫飽問題, 到1995年末, 全省有92%以上的農村居民過上了溫飽有余的生活, 其中14.9%的農戶生活水平已達到小康標準。
1.農民生活全面改善, 消費結構出現(xiàn)新變化。改革開放以來, 農民生活得到全面改善, 吃、穿、住、用水平都有明顯的提高, 消費結構也出現(xiàn)了新的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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